最近因为确认了海外平台也要给税务局报数据的事情,有很多跨境电商卖家找到我们了解合规问题。
昨天接待了一名跨境电商客户,他见到我们的第一个问题就问:“我想做跨境电商财税合规,听说1039这个政策不错,想问下行不行”。
好吧,1039宣传得真的很到位,大家都以为走1039就是合规渠道。但是,1039真心不是适合跨境电商卖家的政策,从政策的出发点、适用性,以及配套的核定征收多方面看,它都不适合。特别是现在店铺公司的收入都要被曝光了,税务局知道哪个公司是做跨境电商的,1039就更不适合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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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卖家的角度理解财税合规:我走1039,我向国家申报收入了,我交税了,那我的财税就合规了。
第一、不少1039市场集聚区采取简化归类申报,报关单只需要列货值最高的5类商品,通关确实方便;第二、1039税收成本低,同时还不需要费心费力的去找供应商要发票、报关退税等等。第三、最重要的是走1039可以直接收汇,钱能直接收到兜里。简直美到刚起步的卖家心趴上,觉得不仅能合规还能让卖家把重心放在运营上。
第一个坑:跨境卖家走1039,只会等来补缴企业所得税和滞纳金
1039(海关监管代码1039),学名“市场采购”。是国家推出的合法市场采购贸易模式,允许无增值税发票的货物通过简化申报出口,并享受免征增值税、所得税核定征收(0.4%-1%)等优惠。这个政策一个大的亮点就是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因为个体户就是不用交企业所得税的),个体户的钱可以直接到老板口袋,交个税就行了。而有限公司,交完5%-25%的企业所得税,想要把钱拿到老板个人口袋还要再交20%,简直急死很多民企老板了。但是,跨境电商公司其实是蛮容易做大的,不仅从人数上、还是从销售额上看,都和“个体工商户”扯不上关系!什么才是个体工商户?比如夫妻档、路边小吃店、只有几个人的摄影楼等等。。。公司都做到大几百万甚至几个亿了,早就是公司了。。。我自己公司账面是有收入有利润、交了企业所得税的,我只是在其他地方注册个一两家个体户,用来走走流水,主要是要钱直接打到我自己口袋比较方便。。。 这种做法,我们要提醒一句,属于“为了税务筹划”而做的恶意拆分,如果真查起来,老板名下的个人卡都要被扒一遍,到时利用这个个体户走账的钱,就还得要合并到公司去补交企业所得税,可能个税也得补交(因为个体户个税是按5%-35%缴纳,而公司分红到股东头上是按20%缴纳)。还有就是每年18%的滞纳金和0.5-5倍的罚款,也要准备好。。。我们也知道,一些卖家也会想,我找七大姑八大姨去成立个体户,然后走1039报关回款,这个个体户跟我明面上没任何关系,税务局一时半会儿也查不到。但是,我们也要提示一下,个体工商户走1039报关,本身就存在很多容易暴雷的点。其实,虽然1039中介总能帮卖家找到还能做核定征收的地方,但我们也不建议去冒险。1、1039政策其实是给市场聚集区的档口用的,并不是给跨境卖家很多中介都宣传说1039可以让跨境电商企业的钱合规结汇,让很多卖家都误以为1039是针对跨境电商企业出台的一个政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1039),是指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采购商品,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
其实,1039政策出台的背景是,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外贸出口迎来20年发展的黄金期;大量的外商通过参观境内专业交易市场,在市场内向商户采购小批量商品或者样品,支付外币以后,再想办法把货物通过海运、空运等方式发到境外。但是因为货少品种又杂,按照0110非常不好报关,所以才出台了1039政策,让这些市场聚集区(专业交易市场)的档口可以正常地报关出口。所以,在平台要报数据的背景下,1039就更不适合走了,因为走1039,意味着要在专业交易市场注册一个空壳公司(肯定不会有档口),然后走货,一看就是虚开发票行为,而且还只交了个人所得税、没有交企业所得税,妥妥地要补缴。首先最重要的一点是,现在还能走核定征收的地方,通常都是一些小地方,像深圳前几年还能核定征收,现在基本上不给核定了。但是大部分卖家本身团队和仓库又是在大城市,意味着卖家在本地没有太多的税收贡献(起码和自身的体量、规模很不成正比),反而在外地有交税记录。而尴尬的是,若本地税局查到卖家(还是比较大可能的,毕竟卖家团队和仓库都在本地),卖家在外地做的收入、交的税,在本地税局看来,由于外地的个体工商户是空壳公司,很有可能是“刻意拆分、刻意转移利润”,这部分收入还得并到本地的团队中计算补缴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而若外地(个体工商户所在地)查到了个体户的问题,不仅个体户可能要补缴税款,由于个体户的真实发货实际上是卖家团队在安排的,很容易把卖家本地公司牵扯进来,这样又是一轮补税。我们见过的绝大部分走1039的卖家,报关单价都会报得很高。比如通常别人出口3C电子产品的毛利率就只有20%,但他的毛利率可以达到50%;别人出口服装的毛利率就18%,但他的毛利率可以达到40%。为什么会定这么高的价格?就不能按正常的毛利率去报关吗?这是因为,卖家走1039的初衷就是“把钱回到我的个人账户”,那我每一家个体户回利润肯定回得越多越好啊。毕竟个体户的报关收入一旦超过了500万,就要转一般纳税人,基本上就不给核定了,所以每一家个体户的报关就只能控制在500万以内。假设480万的报关收入,成本如果按正常毛利率20%是400万,这家个体工商户的利润就只有80万。而现在卖家的风险意识也越来越强了,也知道注册多家个体户去走货风险也高,且1039中介那边注册一家个体户服务费也要个三四万,所以通常不会注册很多家去走1039。所以,为了用更低的成本、更便利地回利润,我们见到的许多卖家走1039都是“高报价”的模式,很容易触发税局系统预警,风险可想而知。卖家在外地注册个体工商户走1039,通常货也不会走个体户的当地,而是和自己普通的货一样交给报关,比如从深圳口岸出,义乌的个体户几乎全部货都是从千里之外的深圳港口出,这就很奇怪。因为1039政策本来就是为了“义乌小商品城”这样的市场集聚区而生的,像正常义乌小商品城内的档口(个体工商户)出口时,大概率会在义乌当地出,或是周围的口岸出,通常不会有大量的货都是从很远的外地出。而报关地点产生的疑点,其实是税务局对出口企业考察的一项重点,如果是长期大比例异地报关,甚至是“千里之外”的报关,很容易被税局列为疑点。就在前两个月,深圳税务就因为发现出口企业把货拉去千里之外报关出口,才发现原来这些出口企业都是空壳公司,最终牵扯一个大案:跨境卖家走1039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觉得核定征收好。但是个体工商户其实也不一定都是能核定征收的,实际上这两年也陆陆续续一些地方要求个体工商户转查账征收。实际上是要看企业是否真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而大部分跨境电商企业还是“有账可查的”(自己销毁了另说),并不算账簿不健全,并不符合核定征收政策。然而1039内核其实是“核定征收”,但是核定征收模式却是国家正在清算的一种模式!2024年6月份,李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第783号,更是以国务院文件的形式公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核定征收更适陆陆续续在很多地方被叫停。我们就时不时听到到卖家说,自己在xx地方都交了几万块钱了,结果刚注册好个体工商户,就被通知不能核定征收了,钱也不能退,个体户也闲置了。。。卖家劳心劳力为了硬靠上1039,又不合规又花钱又麻烦,不就是想做财税合规并且合规结汇吗?
- 当老板其实比谁都担心财税不合规这件事,但是不少老板朋友却在财务方面犯了难。
- 做财税合规既需要找供应商要发票和货代要提单,还需要招财务。
- 做出口退税不仅麻烦,还听见旁边的朋友说现在大环境不好退税,担心退税退不下来。
- 其实现在税务环境这么严,很多老板也非常担心,但是一边担心,一边又觉得合规成本太高,就弄个1039简单搞一搞。
写到这里想说一下,打破卖家长久以来的信息差(主要是太多人推1039,并且1039政策被滥用太严重了。反而稳健合规的方案没人知道) ,我们给跨境卖家做合规规划,公司层面成本就只有0.8%-1%左右,个人所得税也能大幅降低。作为跨境行业的老兵,我们为300+亿级大卖搭建了财税合规落地体系,但我们从来不给卖家推荐1039,因为太“简单粗暴了”,税务规划问题,不仅仅是票、资金、货方面的问题,更多的是公司整体的业务合规,业财融合,简单的方法往往有着巨大的雷。
关于1039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还有不清楚的,或者您有遇到财税合规方面的问题(如股权架构、业务流程、账务、报关退税、资金回流、免税备案、税务安排等),也欢迎扫下方二维码,联系我们,我们为您提供最稳健的解决方案。